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购买商品住房,请问铜梁限价房是怎么回事?一般老百姓能购买吗?铜梁近期还有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吗?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申报?应该走怎样的流程?
一、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购问题
限价商品房是我区为解决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的住房问题,于2010年出台的政策。限价商品房顾名思义,限定了购买价格和购买对象。限价商品房的购买对象须是2010年1月1日起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城镇规划区和蒲吕镇城镇规划区内选择货币安置的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自愿购买原则。只有此类人员才可申请购买我区的限价商品住房。
您若不属于以上范围所属的征地拆迁安置人员则不可申请选购限价商品房。
二、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问题
(一)公租房申请
自2013年起,经过近几年公开摇号,我区大部分公租房房源已成功配租,剩余房源量非常少,现有房源量不足以支持接受公开摇号配租申请,故2017年度我区不实施公租房配租申请。至于此后是否实施公租房申请,我区将视房源筹集量的多少确定,您可持续关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相关公示公告信息。待房源充足,且拟实施公租房申请后,区国土房管局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公租房申请须知,申请人可在申报须知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申请。
(二)廉租房申请
按照《铜梁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家庭,均可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市政府定期公布的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标准执行。(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三)家庭成员取得本县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之规定。若您同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则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重庆公租房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我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我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租房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外来人员向暂住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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