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落户条件的通告》按照《通告》,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西海岸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此外,还包括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
通告实施后,购房落户红岛经济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红岛购6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落户。在西海岸落户新政之后,红岛经济区官方微信随即发布消息称,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红岛经济区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此外,还包括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
通告实施后,购房落户红岛经济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2017年最新的青岛住房限购政策:
一、限购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
二、限购套数:
1、本地户口:限购两套;
2、外地户口:限购一套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三、首付比例:
1、首套房:最低首付30%;
2、二套房:最低首付40%;
3、三套及以上:暂停发放;
4、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30%;
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40%;
6、全款买房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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